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各项政策法规的出台,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及环保产业的发展愈加重视。其中,国有资本联动环保企业协同治理,成为生态环境“保卫战”的重要形式。
江苏即将诞生一家专门针对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省环保集团。
11月21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81.SH,下称汇鸿集团)公告称,拟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发起成立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省环保集团)。
根据公告,江苏省环保集团注册资本为50亿元,汇鸿集团拟出资15.6亿元,持股比例为31.2%,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其他合资股东包括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苏汇资管)、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江集团)、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生态)、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水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江苏环科院)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下称监测中心)。
其中,苏汇资管、中江集团、水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环科院和监测中心的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此次交易完成后,江苏省人民政府成为江苏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中江集团和长江生态则分别持有该公司两成股份,并列为第二大股东。
此次江苏省环保集团成立的背景是国内环保产业已进入到全面深耕时代。江苏经济总量大,环境承载的巨大压力长期存在,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成立省环保集团作为全省环境治理的核心抓手,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江苏省环保集团的成立有助于扩大公司环保板块实力,且意义重大。首先,江苏省环保集团是省属战略性环保产业集团,是政府生态环境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将牵头推进实施一批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重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在全省环境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整合省内相关环保资源上具有巨大优势。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力争要打造成全国环保产业的领军企业。
其次,公司环保业务存量投入较大,能与环保集团的发展形成较好的战略协同,在业务、资源、人才、团队、技术方面加强合作。
再次,根据省环保集团组建方案,省环保集团为多元投资主体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实施市场化运营机制,按未来上市目标、依照上市公司规则规范治理。公司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未来在项目并购、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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